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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畢業製作》
三民書局 出版 / 賴新喜 著  / ISBN:957-14-1963-X

這是一本1993年出版的舊書,在網路上找到時讓我驚喜了一番,沒想到居然真有書籍在談論關於畢業製作這檔事

,欣喜之下就立刻從網路買進二手回來,但有點令我失望的是,裡面絕大部分偏重於工業設計,以及產品包裝的製作

方式(占了本書95%),幾乎完全沒有談及到其他類別的設計,不過我想也是,畢竟視傳數位動畫遊戲等科系,

都是近年十年才出現的,加上本書作者又是工設背景,沒談到也是理所當然!!

 

但本書雖然一大半都在談工設畢製製作方式,幾乎無談及畢製特色實際案例各種問題面或是國內外比較等...,

但至少在開頭第一章與第二章,有談及我感興趣的地方,才讓我覺得不枉我買了此書!!(加上這二手只有1百多元,沒有

太貴= =)

 

到底畢業製作學生有多少主導權?近年來指導老師時有不斷介入案例,導致學生更加不知所措,時有衝突外,更常有為

符合老師要求或期待,而更改自己題目!!但介入過度所害怕的,不單單是會與堅持自己想做的想法衝突,更害怕得是

指導老師本身對自己訂的議題,或系上訂的議題,完全外行,加上學生此時仍在學習摸索中,對於指導老師的意見想法

就更加依賴!!在高教慢慢傾向財團化,實作導向,企業化同時,業績主義也慢慢在設計校園中渲染開來,加上少子化衝擊

各校更是希望獎牌+展出,能夠博得更多名聲與地位,加強著未來學生選擇意願(有些沒名聲的會誇張到入學就送筆電)

,於是回歸於畢業製作這數十年下來的傳統,也開始受到這波影響!!

 

到底畢業製作學生與老師間關係是如何?

這本畢業製作《畢業製作》提供了作者觀點(也說不定是1993年代的觀點),雖然簡單,但卻劃出了一個基本的範疇:

 

      在畢業製作中教學中,指導老師尚須面臨另一挑戰:教師的地位不能向多數課程中以

主導的地位進行教學他必須轉為輔助地位,輔助學生獨立進行設計這種輔助的角色,

不可以全部或部分、有意或無意錯置或混淆例如,在畢業製作課程進行中,常見的現象

是:學生常常無意中把指導老師視為問題的解決者、決策的制定者,而忘記自己在設計課

題中的主導角色。

 

 沒錯!輔助是重點,老師必須站在輔助執行,不決策與干預的立場上,而學生則要擺脫過去凡事以老師意見為依歸的態

度,轉而變成自行決策與執行的角色!!在簡單點來說,畢製前是老師為老闆,學生是員工,而畢製的時候則轉變為,老師

變顧問,學生是執行長的角色。這角色轉變之落差,也的確讓很多學生與老師不太能適應,而造成上述所及的有意或無

意間的錯置或混淆。但問題來了, 假設指導老師在此(畢製)階段,必須遵從書中所言,保持輔助的地位與標準下去執行

,那我想首先會面對到的最大問題,是權力的不對等,而造成有意的身分錯置與混淆!!因為畢竟無意的錯置混淆,是難免

會有,且可以諒解並改進的,但有意的行為,在權力不對等下就難以被改正回來,

*簡單的說:

指導老師與老師們不但是評分標準制訂者,更是評分者,掌握了學生畢業與否的權力,但卻要將自己退為一個輔助角色

,直到打成績時(如公審等..),又跳出來做決策者角色,啟不矛盾,而學雖說畢製中扮演主導角色,但在評分上,權力卻又

握於處於輔助地位的老師身上!!當然這種關係,在相處良好彼此都能融洽情形下,就沒有問題,但在彼此意見相駁時候

,這種權力上的不對等,更是會加深身份上的錯置與混淆,畢竟對學生而言,套句俗語:命在別人手中,你能怎樣!!

 

過去就算有著這份不對等關係與模式,只要老師們能謹守著輔助地位的標準,並公正的審查學生畢製,往往沒太大問

題,加上過去系所類別不多, 領域內的師資也皆較為資深,作品類別也較為單一,判斷標準也就比較容易制訂,也比較

沒異議,但在近幾十年來,技專與大學大肆開放,新技術與新系所不斷增加,增加師資類別變得越來越多, 審定標準越

來越難界定, 更糟的是系所濫竽充數,急忙開著新系所,卻沒網羅到合適的師資,加上上段談及過的市場導向與業績

主義,最後就會造成,學生的議題指導老師非專門不懂,外行指導外行的狀況出現,亦或是老師希望學生走向符合得獎

的路線,或者自己理解的領域,進而介入學生改變議題或方向,加上學生在此權力不對等下,無法據理力爭自己主導的

角色,讓整個主導與輔助角色錯置,變成了理所當然的行為!!

 

如何解決?

這大概是牽涉到極大的教育體系與社會結構發展的問題,一時間解決是不大可能的,甚至會延續好一陣子,直至我們

社會在過去極右資本主義走向中,慢慢找到一條能夠平衡右與左的發展思維,並在財團化教育中找到自己的合理左派

路線與政策!!所以~我想我們都還有得等呢^^

 

但有幾點是這幾年或許有能力就可以先去改變的:

1.須調整學生與指導老師間權力失衡與角色矛盾的狀況

2.推廣(或者散播),輔助與主導的初始關係,加強其原則層面深植學生與老師中

3.加強學生組織參與的相關權力與意識(由其與畢業製作極其相關的畢籌會應訂義清楚其性質與權力)

4.建立畢業製作評定標準方式與基準(規範),並增加多種審議的方式,開設學生審議也參與其中

5.需將校外第三勢力也納入監督或協調當中,以免校方有不當行為,忽視學生權益(如教育部.NPO)

 

*以上為參考建議,但沒有實際執行,也沒辦法評斷有多少可行性,純理論性,所以不多做解說,唯第三條,我特別在意,

也有切身之痛,因在此偏心解說一下:

 

      公司的資方與勞方總是不對等的,資方有資金有權力,對於受僱的勞方,總是弱勢,因此才會有勞基法來保障,但

光是有遊戲規則這樣還不夠,勞方如果勢力單薄,遊戲規則也只會掌握在請得起律師的資方,難以有效嚇阻資方的越

權違規,所以要團結勞方,合眾起來力量就大,也就是工會的形成!!

 

而學生自治組織就猶如工會,要替學生向校方爭取權益,牟取福利!!其中處理畢業製作相關事務的組織,就是畢籌會

(或稱畢展會等...各校不一),然而矛盾點出來了,就敝校而言,畢籌組織雖名義為學生自治的組織,但因為是依附於系

底下產生,所以校的其他單位(如課指組),並沒有管轄範圍,也無權力介入,形成了此學生組織唯一的控管單位就是自

己系上,成為了一個功能性的執行單位,先不論它初始產生是否為學生自發性組織,也先不論初始是如何定義這組織

的,至少發展至現在,畢業學生組織它多半沒去思考著它屬於執行單位還是自治組織,造成了畢籌單位的角色變的曖

昧不明,就行為上面是執行單位,為推展畢業展覽順利進行而組織,但單就構成方面,卻是自治組織,人員皆由畢業學生

構成,並集資展覽費用,透過選舉決定會長,與決策事關學生權益的重大決議!!也就是它同時有著專案部門執行特性,

卻也有著工會的組成特性,所以當學生利益與校方利益衝突時,又溝通不成時,畢籌會這時應該站在學生立場上,還是

校方執行的立場上? 這就是目前畢業展覽組織的矛盾之處!!

 

不過既然要談補強畢製學生權力失衡的部分,敝人當然是偏重於,將畢籌會訂義為一個偏重自治性的組織,並透過基

本自治與自律精神,來執行畢業展覽的任務,一樣會受系上監督指導,也可以接受系上或學校特定要求與指令,只不過

必須事前先規範好,並依照規範原則進行,但光是這樣還不夠,規範必須要有更高層級或第三勢力的約束力,以免一方

越界規則卻不受制約,尤其權力較大的一方,更容易如此,所以必須在畢籌(學生)與老師們(校方)間拉出平衡兩者的第

三勢力(EX:教育部.NPO.媒體),並且擁有直通這第三勢力的能力,讓萬一校方有任何不當或忽略學生利益時,可以透

過第三勢力的施壓,達到溝通與談判的籌碼,借以讓失衡的權力與角色關係可以修正回來!!

 

以上穩健畢籌會為學生自治組織實力與權力,隨然還無法直接改變某些畢製介入過多情形,但如果學生有意識到其中

角色關係問題,進而爭取自己畢製主導權的同時,至少能有個穩健的學生組織成為學生的靠山,不論在爭取.協調.談判

部分不至於成為沒有支援的弱勢!!

(另外之所以選擇加強畢籌會之權力成為靠山,而不是學生會等組織,是因為畢籌會網絡就是來自畢業展學生,且由同

為畢製一份子,自然也比較能夠理解與感受同學們的狀況!!)


 

講了這麼多!好像有些離題了, 以上都是以書中所題之論點為標準,延伸出來的探討與論述,如果您一開始就不支持書

中的這項論點,那以上所言就當笑話看看就好^^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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